超龄人员养老问题处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妥善解决我区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遗留问题,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
解决超龄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党和政府的又一项惠民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镇街、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严把政策关,把好事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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