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长效管理机制通知
为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实施长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构
1、镇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宗教活动场所长效管理机构。车桥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各行政村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长效管理工作。
2、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责任人(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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