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检察院代表大会讲话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年来,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0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果
2010年,我院自觉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有针对性地谋划工作思路,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内容有效融于业务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
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护科学发展环境。一年来,我院力争通过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清除阻碍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障碍。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破坏环境资源,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重大贪污贿赂、渎职案件。共受理案件线索15件,经初查立案8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8人,渎职案件1件1人,大案7件8人。抓捕潜逃5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领域案件2件,民生领域案件1件,在打击力度和成果上实现了新突破。结合办案,集中总结职务犯罪发生规律,完善预防网络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信息库,与网络单位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重大工程招标活动进行了同步监督,为营造廉洁从政、依法治县大氛围做出了新贡献。
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稳定。我院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呈捕和起诉案件264件3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0件151人,起诉108件143人,报送市院审查9件15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所有刑事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准确率保持在100%。对严重暴力犯罪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种犯罪一律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缩短在检察环节的办案时间,体现打击合力;对1件主观恶性不深、危害不大且有悔过表现的在校生犯罪,经过认真研究并请示上级院,作出相对不起诉,从而保证这2名在校生按时升入高等学府。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挽救了一批初犯青少年。
有效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国家司法公正。我院持续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共向侦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持续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2件。持续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全年向市院提请抗诉民事案件4件,全部得到市院支持。持续开展监管场所执法活动及执行监督工作,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在及时向县委报告的同时,进行了百分之百纠正,规范了刑罚执行工作。此外,定期对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回访和检查,确保这部分人员得到依法管控,逐渐消除其对社会的对抗情绪,避免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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