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在法院代表大会讲话
各位代表:
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正确指导思想和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在能动司法过程中化解社会矛盾
2007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利,共受理各类案件3265件,审结3052件,结案率为93.48%;受理执行案件1387件,执结1062件(含部分执行),执结率为76.57%。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受理刑事案件319件,审结309件,结案率为96.87%,共判处人犯463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4人。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好“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机制,在审理的103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91件,调解率达88.3%,兑现赔偿金额316.59万元,依法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尊重司法规律、强化能动司法、注重调解优先原则、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23件,审结2722件,结案率为93.12%,其中调解结案(含撤诉)1518件,占民事可以适用调解结案总数的58.47%。
(三)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既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案件12件,审结12件。同时认真审查非诉执行案件98件,并裁定执行93件,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
(四)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全面规范立案管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和重复上访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涉诉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共接待群众来访1494人次,处理来信25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同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保险金、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共为134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2.7万元,充分体现当代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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