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送法下乡活动通知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等14个部门《关于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县司法局决定在年度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保障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宣传“”成就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为完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贡献力量。活动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农村营造讲理想、讲文明、讲法律、讲政策、讲科学、讲道德、讲义务、讲发展、讲和谐、讲稳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家”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村(居)“四个一”活动。要求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主要宣传法律知识、政务公开项目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村(居)委会每季度组织上一堂法制课,在村干部和村民中挑选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组成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具体负责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每个村(居)委会配置一套法律图书,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常识资料;每个村(居)委会建立一支由司法所人员或村(居)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村民上一堂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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