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水利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对外公开的内容:
1、本局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机关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本局年度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完成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公开;
2、依法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内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过程、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由各相关科室负责整理公开;
3、水利工程及局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情况由局建管科负责整理公开;
4、专项经费的使用、分配情况由局财审科负责整理公开。
对内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由局政工科负责整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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