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纠风行动制度
为了进一步创新纠风长效机制,规范纠风工作行为,不断推动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纠风工作“五卡一书”制度(试行)如下:
一、名称解释
“五卡一书”中的“五卡”是指“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跟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一书”是指“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
1、“问题提醒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苗头性不正之风问题,由区纠风办对该部门或行业进行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卡。
2、“责令纠错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不大,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区纠风办责令该部门或行业限期纠错的工作卡。
3、“违纪告知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较大,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后,告知该部门或行业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工作卡。
4、“跟踪督办卡”。是指在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告知部门或行业违纪的基础上,对该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重点跟踪,限期督办的工作卡。
5、“整改到位卡”。是指在区纠风办对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后,经该部门或行业整改到位并上报区纠风办检查验收,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出现反弹,最后由区纠风办进行确认整改到位的工作卡。
6、“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是指针对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或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由区纠风办责令该部门或行业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行使监督检查权的部门及时进行反馈的一种形式。
二、适用范围
1、“问题提醒卡”。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及时提醒。适用范围:群众举报、社会反映部门或行业出现的苗头性不正之风问题;部门或行业在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或需要提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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