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办村务公开检查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村务公开栏建设情况(20分)
①各村庄要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观看、能够较长期保留公布内容的地方设立公开栏,并具备防雨设施的得10分;公开栏设立不达要求的扣10分,其中无防雨措施的扣5分,扣完为止。
②市纪委(监察局)及镇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喷刷在公开栏里或其他群众容易看到的地方,记5分,否则不得分。
③公开栏或村委办公室周围设意见箱记5分,无意见箱不得分。
(二)村务公开内容(50分)
(1)财务收支做到一月一公开和分类逐笔逐项公开(20分)。每少公开一次扣5分;每发现一处不是逐笔逐项公开的,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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