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操作规则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确定
1、根据市区已有历史山洪—泥石流灾害资料,市区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的日最大降雨量为96.88mm,一小时最大降雨量为52.0mm,10分钟最大降雨量为18.66mm。
二、实时监测
1、监测内容
街道指挥机构负责监测、收集本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等信息,接受传递上报。按照“政府负责、站点预警、群策群防”和“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主要隐患点建立山洪灾害防御的群测群防体系和日常监测制度。
2、监测要求
结合街道具体情况,主要以雨量监测为主,群防群测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三、通信
当灾害来临时,应立即采用电话及时进行报告。一旦通讯线路遭到破坏,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派人向指挥部报告。一旦出现汛情,防汛指挥部指派专车、专人承担信息的传递,以保证抢险物资、队伍及时到位。
四、预报预警
1、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天气、降雨量)、山洪—泥石流水(泥)位预报。
气象预报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进行预报;山洪—泥石流水(泥)位预报应按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预报信息进行预报。
2、预警内容
降雨是否达到临界雨量值、可能出现大的暴雨等气象监测和预报信息;山洪水雨情监测和预报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3、预警启用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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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