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原机关管理制度做补充如下:
一、签到制度
1、上下班考勤制度。统一考勤:即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并填写工作去向,按照正常作息时间15分钟内(即8:00--8:
15、14:30—14:45)签到,时间超过15分钟(即8:15—8:
30、14:45—15:00)签到视为迟到,时间超过1个小时(即8:30—9:
30、15:00—16:00)不签到按旷工处理。乡干部一律不得代签,如出现代签,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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