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远村庄卫生服务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渔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得到完善,“20分钟卫生服务圈”基本建成,全县卫生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迅速向城镇和大岛集聚,尤其是“迁、大岛建”战略的实施,我县部分和偏远村庄居民,因缺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条件差、卫技人才缺乏,得不到持续的基本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和偏远村庄卫生服务,改善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四个”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面提升我县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改善和偏远村庄卫生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内部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解决渔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基本满足渔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渔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渔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和偏远村庄群众的健康状况和卫生服务需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让和偏远村庄的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推进“卫生强县”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范围
根据“2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要求,当地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提供标准的可及性卫生服务的和偏远村庄,服务对象为长期居住的当地居民。
(1)当地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住人口在100人以下的和偏远村庄:
(2)当地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住人口在100-500人之间的和偏远村庄:
(3)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提供标准的可及性卫生服务的和偏远社区:
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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