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意见
根据市和市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的建设,经镇综治委研究,现对有关事宜进行明确。
一、各联创工作组的组织机构
(一)矛盾纠纷联调组。由镇党委委员、综治办副主任担任组长,民政、、工商、城管、国土资源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二)社会治安联防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担任组长,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公安、综治、司法行政、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民政、、工商、城管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三)突发事件联处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副镇长及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民政、工商、城管、国土资源、交通、供水、供电、医疗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四)治安乱点联治组。由镇综治办主任担任组长。公安、综治、司法行政、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民政、工商、城管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五)和谐平安联创组。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司法行政、民政、工商、学校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二、各联创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一)矛盾纠纷联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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