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计方案
为规范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明确各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做好公共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促进全区公共机构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我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二、能耗统计责任分工
(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我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汇总、上报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负责制定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二)区属各公共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1.在区政府机关大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2.在区政府中街子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大楼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3.各街道和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等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基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4.所有单独办公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基础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三、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帐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基础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基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帐》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必须逐月填写。
(二)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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