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安排,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区、县统计人员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积极性,提高全市统计服务、统计分析整体工作水平,市统计局决定,年继续开展对区、县(市)及开发区优秀统计分析报告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统计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准确。能够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工作实际,对党政领导决策具有较大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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