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研究
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是司法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且日见突出。司法腐败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本文试就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职务犯罪对策
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是司法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研究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采取预防对策,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立法治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1、司法机关收费款、罚没款、扣押款及赃物的管理不规范诱发了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发生。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行使相应的收费权、罚没权、扣押权,个别司法人员往往利用这些权力,采用收入不进帐侵吞公款、挪用自己保管的现金等方式大肆贪污、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
2、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贿赂是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司法人员履行的裁定权、处分权成为个别司法人员进行权钱交易的工具。涉及受贿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采取索取和非法收受手段收取当事人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4、利用职权搞徇私舞弊是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又一表现形式。个别司法人员受他人请托,徇私、徇情或受贿、枉法,采取隐瞒事实、故意包庇等手段使明知有罪的人不受追诉。
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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