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同抓双拥工作的探讨
军地同抓双拥工作的探讨
1991年起在全国开展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使军地同抓双拥工作成为亿万军民参与的共同事业。在新形势下,这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军地同抓“双拥”是对军地各抓“单拥”的继承和发展
二、部队要在抓好拥政爱民的基础上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军民既是参与双拥的主体,又是相互服务的对象。和平时期军队人员构成已从战争年代的“军”变成既有“军”也有一定比例的在编职工和随军家属及子女。就整体来讲,部队要在抓好拥政爱民基础上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首先,拥军优属要成为部队政治工作重要内容。双拥涉及的拥军优属更多关注的是宏观,军人穿上军装和家庭成为军属,丝毫并不意味着拥政爱民可以取代拥军优属。相反,对拥军优属要求更高。部队要把拥军优属融入政治工作,贯穿官兵教育、训练、生活及家属工作全过程,既要教育军人热爱军队,解决好不安心服役问题;还要关心随军家属创造稳定的家庭环境,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向心力。
其次,要发动在编职工拥军优属。在编职工本质是民,为部队服务保障本身就是拥军优属。部队要抓好在编职工拥军优属工作的部署、检查、评比、表彰,引导在编职工爱军如家,敬业尽责,为配合部队执勤训练及军人家庭生活作贡献。
此外,部队拥军优属工作要延伸到驻地。转退军人青春年华奉献给了部队,烈属还奉献了亲人,他们和部队有着割不断的情缘联系。在驻地转退军人和烈军属发生就学、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时,部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某些帮助,既能使转退军人和军烈属感受到部队没有忘记他们的那种亲情,又能推动驻地的拥军优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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