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
文章标题: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
深化工作监督
__县人大常委会
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了十多年的重要的监督方式。本届常委会在继续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这一监督方式更趋完善和规范,把对人的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更加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在对县水务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的述职评议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即与评班子结合、与财务审计结合、与评整体工作结合、与法律知识测试结合,达到了四个增强和一个推动,即增强了述职者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班子的凝聚力,推动了本系统的工作,被评单位通过述职和评议,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都出现新的气象,社会反响良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民主确定述评对象,监督工作切近民意
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部门确定为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因此,从20xx年开始,在年初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之前,办公室都提前向县直各部门、驻灵各单位、各乡镇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发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征求意见函,并主动征求县委、政府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根据民意初步确定述职评议对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这一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的方式既体现了民意,又使被评者不好推辞,只能积极配合。一位被确定为述职评议对象的部门负责人曾说:“我被人大常委会列为述职评议的对象,表明社会各界对我本人和部门的工作十分关注,只能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应付,必须按照评议要求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每次述职评议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考核和财务审计两个工作小组,邀请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述职评议工作一开始,领导小组就在县电视台对述职评议对象进行公示,向相关单位印发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述职者本人及其领导班子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在述职者所在的单位召开有全体职工、离退休人员、本系统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县委、人大领导作动员讲话,引导大家打消思想顾虑,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同时,还安排述职评议对象当会作表态发言,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今年开展的县交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参与热情很高,有150多人先后以送交书面材料、打电话、上门口头反映问题等多种形式,共提出意见建议108条。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住重点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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