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法贯彻实施经验会汇报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在提高监督实效方面给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从“提高监督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审议质量、加强督查督办、增强监督透明度”五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规范了监督行为,切实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特别是通过督查督办抓落实,进一步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权威。20xx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做好经常性监督工作,有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主要监督形式和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有力保障
为扎实做好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意见,在修改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跟踪督办制度》、《关于对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检查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流程。20xx年,为进一步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切实增强“一府两院”的责任感,在外出学习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实施意见》,送区委和“一府两院”征求意见后,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再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印发相关单位。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的规定,明确了专项工作报告未获通过的责任追究内容等。监督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得到了制度保障。
二、以加强跟踪监督为关键环节,扎实做好经常性监督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在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下,**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认真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扎实做好常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这一主要监督形式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的特点。20xx年,**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的六条途径,认真制定年度监督议题计划,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在经济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三农”工作、社会事业、热点难点问题等5个方面的20个专项工作报告,会前认真组织议题调研,了解相关情况,会中认真审议,注重审议质量,并对各专项工作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议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切实加强对归口专项工作报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的跟踪督查督办,“一府两院”认真执行和办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并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落实情况,落实情况的报告还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到了“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监督效果明显增强。
例如,20xx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修志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工委及时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主任会议纪要。区人民政府及时召开区长办公会议,明确区地方志办公室聘用修志人员由3人增加到6人,聘用人员工资为每月1000元,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经费由每年5万元调整为10万元,修志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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