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大调解机制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经验材料
**区现有5个乡镇、6个街道、11个基层司法所。近几年来,我局围绕“宣传司法、热爱司法、建设司法、发展司法”的总体思路,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指导思想,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通过一个个“亮点”、一次次“创新”,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地位和形象。特别是去年创建“平安**”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及时抓住机遇,以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抓手,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力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引起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均已正式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名,实有在职人员22人。各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平均50平方米以上,其中10个所分别设有独立的办公室、调解室和调处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设施、装备等硬件配置进一步改善;各司法所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实现了新跨越;泰东镇、九龙镇司法所已顺利通过了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检查验收。彻底结束了各司法所建所之初,仅有1块牌子、1张桌子、1枚章子和1名工作人员的历史。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职能创特色,以“有为赢有位”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长期以来,我区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体制不顺,职能不强,队伍弱小等薄弱环节,成为制约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的瓶颈。为改变这一状况,局党组决定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以作为求发展,以发展求地位。
一是以乡镇规范化调解室建设为突破口,赢得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的信任。省厅邳州现场会后,局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在全区乡镇建立规范化司法调解室,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打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在确定泰东、九龙为试点乡镇后,我与分管局长王成寅、基层科长周广明反复跑乡镇找党政“一把手”协商,落实司法调解室的办公用房与资金。经过努力,从20xx年2月我区第一家乡镇规范化司法调解室在泰东镇建立,到10月份所有乡镇全部建立,标志着我局在规范化司法调解室方面迈向了新的起点。司法部、省委政法委以及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先后视察了司法调解室,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局为此召开全市司法调解室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有了这次成功经验,20xx-20xx年,我们先后把建设乡镇司法调解室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分别向街道和村(居)延伸。目前,我区已建成规范化调解室107家,建成率92.2%。调解室建成后,在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调处了120多起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减少了大量信访、集访事件,有力地配合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时也为下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开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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