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经验交流材料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狠抓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跨越,低保工作步入了应保尽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发展轨道。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到3.3万人,年发低保金4200多万元。我市20xx年的城乡低保年度复查、农村困难群众“洁净生活”日用品救助等工作受到省厅表彰,陆城街道及清江社区、湾市村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管理典型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苦练内功,着力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我们积极主动争取协调,在全市形成党政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低保工作机制,凝聚了力量,推动了工作,提高了水平。
(一)善用推力。我们紧紧依靠、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有效推进了工作进程。一是健全工作机构。20xx年我市成立最低生活保障局,20xx年明确为副科级,编制增加到6人。采取“购买服务,以钱养事”方式,聘用了14名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在各村(居)设立了低保工作站,以财政补贴方式配备了低保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低保工作机构和网络体系。二是落实专项经费。市财政严格按3%将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20xx年达到百万元。三是改善办公条件。我们筹资近百万元,新建了100多平方米的低保服务大厅,配备了电脑、电子显示屏、复印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的“一站式”服务。投资近40万元,为乡镇街道和社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保证了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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