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能动司法与三大调解经验材料
搞好能动司法与三大调解经验材料
坚持能动司法推动多元调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县地处省市西北部,面积2285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县法院现有法官干警51名,设四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强力推动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探索推行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建立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制度设计中,着眼于定纷止争、维稳促和,积极构架能动调解体系。,全县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2766件,其中法院参与、指导各级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927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839件,只占全部矛盾纠纷的32%。不但解决了许多进入诉讼程序后我们可能解决不了、解决不好或解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而且从源头上消除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全县群体性事件、进京非正常访、赴省集体访较上年分别下降67%、67%和74%。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公众安全感满意率分别由全省的第49位、第51位上升到第4位,第19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得到了最高法院、省委、高院和市委等领导同志的肯定。《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日报》等多家媒体分别做了报道,全国90多家法院到我院交流工作,我院工作报告连续3年在县人代会上全票通过,县委3次做出向法院学习的决定。
一、立足解决现实问题,更新理念,建立能动司法模式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司法工作为诸多现实难题所困扰。涉诉信访化而难解;执行案件屡清屡积;服务发展大局效能不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违法违纪时有发生等等,导致司法公信力不高,影响法院形象,群众殷切期盼和强烈要求解决这些问题。为此,我们问计于民,结合实际,大力更新并倡导以司法为民要主动、服务大局要推动、联系群众要互动、化解纠纷要联动为内容的能动司法理念。建立了“目标四为民、理念四转变、方式四联动、审理四结合、机制四能动、保障四强化、监督四到位、效果四统一”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实行了“一村一法官”能动调解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结合、司法职责与社会责任共担、审判执行与综治维稳相融、诉讼调解与其他调解对接的能动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诉讼之前。
二、立足多元化解纠纷,法院引导,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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