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材料
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方法是多方面的,基本做法可概括为“五抓一落实”。
(一)抓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
在总结“五五”普法以往考核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评估考核暂行办法》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标准,对普法工作评估考核的内容、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都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评估考核的内容涵盖四大部分,(1)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设施建设,共计6项,分值占20分;(2)工作措施,包括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备、普法对象、宣传形式宣传载体和工作创新,共计12项,分值占30分;(3)任务完成,包括普法对象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共计19项,分值占40分;(4)社会评价,包括群众评价、领导评价、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评价,共计3项,分值占10分。考核评估的工作方法,明确规定实行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估采取听、查、看、问、评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看有关资料和制度建设,查阅干部职工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开展问卷调查、综合评估等办法进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和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同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评估办法贯彻落实。一是坚持定期研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听取两次以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年度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一年至少督促检查两次,随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三是严格奖惩兑现。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普法工作台帐制度,每次考核结果均进入优秀等次的列入普法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有一次不合格的即取消评优选先的资格。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抓学法制度落实,保证普法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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