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交流材料
自2013年习总书记在湘西州花垣十八洞首次提出“精准扶贫”以来,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工作意见》。《意见》指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并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专项扶贫措施与专项扶贫结果有效衔接,从而深入了解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近半数为女性。我州8县市全部进入了精准扶贫范围,湘西经开区部分也进入了。目前1110个贫困村,50万贫困人员,基中妇女占了一半,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州妇联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加大宣传扶贫政策的力度。二是帮扶形式多样化,帮扶机制日趋健全。实施了妇女小额货款。开展了岗村共建活动。三是实施了巾帼脱贫行动,发挥了巾帼示范村的脱贫带动作用。四是乡村振兴,创建巾帼扶贫车间。州妇联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响应党中央,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的战略。在创新创业带动城乡妇女就业工作中出新招,亮新剑,依托州内本土创新创业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建巾帼扶贫车间,帮助全州城乡妇女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脱贫致富。
然而为了进一步落实《湘西自治州精准脱贫“十项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十三五”期间要帮助更多贫困妇女脱贫,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代言人”,在贫困妇女的帮扶工作上,如何发挥妇联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可以从下几个方面来加大力度。
一、积极营造精准扶贫的氛围,加大广泛宣传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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