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优待警与依法治警之科学策略
文章标题:浅论优待警与依法治警之科学策略
公安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治安力量,是社会平安堤坝的“迎风坡”。在当前,我国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利益格局大规模调整,社会矛盾相对突出的时期,公安机关承受的压力也相应增大,广大民警的工作负荷不断攀升;公安一线警力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也成为制约公安工作的颈瓶,加居了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荷,已成为我国工作危险性和工作压力最大的职业之一。如何才能让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压力下的公安民警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是关于公安工作的全局的问题。“二十公”将“从优待警”作为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的决策是完全正确,非常及时的。
近几年来,公安部围绕着“从优待警”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民警休假制度”
广泛推行,民警心理健康辅导和调适、烈属抚恤、民警正当权益维护等措施都被提上日程逐步得到落实。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警的身心负荷和思想隐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广大民警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和心理上的困惑。就目前公安民警的工作现况而言,“从优待警”仍面临着在思想上和政策上一些急待解决的根本问题:
一、依法治警是从优待警的基础
依法治警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从优待警”的基础。依法治警既包括依法严格管理公安队伍,严明纪律,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也包括依法给公安机关提供人力、物力和政策保障,依法维护民警的公民权利和执法活动中的正当权利。这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公安基层所队“非法生存”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公安机关“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保障原则,《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然而,在“分级管理”的供给模式下,许多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对公安工作经费仍采取了收支挂钩或变相挂钩(如罚没款返还式返拨保运转之类)的政策。公安一线所队只能千方百计地“创收”维持运转,在“执法找钱,找钱执法”的怪圈中寻求“非法生存”,因而滋生了一系列因利益驱动诱发的滥收滥罚、以罚代法、截留挪用、滥用职权等执法违法问题。公安执法看中“钱”,群众指责公安“不是执法,而是为了搞钱”。民警对此有苦难言又愧疚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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