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小议经济犯罪案件久侦难破的原因

文章标题:小议经济犯罪案件久侦难破的原因

在“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专项活动中,我们对全市近几年来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将案件久侦难破的原因逐案进行了分析,拟定了侦办措施,确定了责任单位和主办责任人。

通过清理,市局经侦支队共清理出13起未破案件(案件分类是:合同诈骗案件9起,涉税案件2起,职务侵占案件1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起),涉案金额约800万元;县局、各分局共清理出未破经案19起(案件分类是:合同诈骗案件10起,其它诈骗案件6起,职务侵占3起),总案值157万元,

通过分析,上述案件久侦难破的原因主要是:

一、客观原因:

1、经济犯罪案件与民事法律关系交叉较多,案件办理时间跨度长。前期初查立案,深入侦查发现有民事法律关系与刑案交织,有的要待法院民事法律关系确认以后,刑事部分才能办理。如:20xx年4月,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与被骗人另有经济纠纷存在,要待法院确认;20xx年6月翟某涉嫌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虽已抓获,但对赃款还要待民事法律关系通过法院确认后才能处理。

2、有关经案之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以真正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震慑力。合同诈骗案犯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现在归案也可能是被判无期,十年、二十年后归案也只能是判无期,那当然能逃就逃,“自由”一天是一天。对一些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就是退款也可能是被判无期,不退款也只能是被判无期,犯罪嫌疑人当然不退款(赃款留于子孙用,或留到监狱用,或者通过某种途径得到减刑或假释,出来还是“百万富翁”)。

3、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作案,得逞后携款潜逃。在未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作案的占28。如20xx年5月,外地人利用虚假的“汪晓华”身份证在铜陵租房办公,骗取广东某公司10万后潜逃,至今无法确认其真实身份。


(未完,全文共2595字,当前显示7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