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应立做知荣辱辨是非铸正气的先行者
文章标题:交警应立做知荣辱辨是非铸正气的先行者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它鲜明而具体地界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应该弘扬的真善美,什么是应该摒弃的假恶丑。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肩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而交管部门是公安部门与社会公众近距离接触最频繁的部门,其自身形象的建设和现状,对社会环境的规范和社会公众的行为影响至深。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顺畅安全的交通秩序就是一个城市和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的晴雨表。对于普遍的社会公民和外埠人员以及外国人士而言,每一名交警及其行为,就是一个地区的全部,就是交通警察的全部。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行动上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知荣辱、辨是非、铸正气的践行者。
一、知荣辱必须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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