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文章标题:初探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及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在目前中国,城市化被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呈较大规模地向城镇涌入,成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与此同时,一个新的弱势群体也逐渐形成和扩大,这就是―――农民工。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工不仅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法定权利缺失,而且他们实际能够享有的应然权利和法定权利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被排斥在城市之外的边缘与弱势群体。据报道,从1982年到20xx年,近20年的时间里,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2.05亿。预计今后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量将可能达到3.3亿[1]。因此,完善农民工权利保障法律机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利,不但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也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一、农民工及其产生的原因
农民工,这是世界工业化历史上的一个新概念,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在中国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随后这个说法被大量地引用:初始在中国社会学界,后来至经济学界,再后来扩大至整个社会,成为一种通用的说法[2]。
(未完,全文共21701字,当前显示5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