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思考
农资商品质量监管,是基层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通过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就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推进工作谈谈个人的几点初浅认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很大一部分基层同志认为,当前实施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一些相关的农资质量管理政策法规已经明确了农业、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工商部门在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已被大大削弱。与农业、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相比,在缺乏检测条件、经费、专业技术指导的情况下,仅靠建台帐、定制度、承诺公示就能管好农资质量很不现实。而且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登记台帐之类的工作缺乏必要的规制性法规支撑,怕出问题,工作积极性不高,辖区监管特别是专项巡查往往出现缺位现象。二是执法手段和措施难以适应。由于农资商品在农民中基本没有日常储备。主要是在春耕秋播时节集中购买,一些没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如货车驾驶员、专业运销户在农资旺销季节大量购进化肥等农资进行甩卖,进货渠道混乱,农资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大多数都是流动销售,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使发现了违法行为,在取证、抽检、处罚等工作上都受到很多客观困难的限制。三是工商部门监管职能经常受到不当干预。由于多部门的检查抽检,罚款过多,越权监管,导致工商部门的农资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地位,淡化了工商部门依法监管的权威。四是农民自觉维权意识淡薄,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二、对策和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实施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对已适应原有监管模式的大多数基层干部来说,仍然是一个新事物。从思想认识的统一到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当前的存在问题主要是还有很多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做好。因此,今后的推进工作中,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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