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应发挥好五个作用
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过程中,应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思想高度视,纳入目标管理。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强化领导责任,开展创建平安检察院活动,把平安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二是严格领导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量化,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平安建设各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统一思想,在工作中形成合力。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打击犯罪的作用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就基层检察院而言就是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金融犯罪、偷税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重点工程等经济建设项目的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打击侵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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