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冤是司法的至高境界
断狱与军队杀敌有关系吗。这似乎是个伪问题,因为二者的联系仿佛真的是风马牛不相干的。且慢,先请看《曹刿论战》,其中言道:庄公十年,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意思是说,鲁庄公十年春,齐国军队攻打鲁国,庄公准备迎战。曹刿为庄公出谋划策。曹问:“凭什么迎战。”庄公说:“所拥有的衣食,不敢独享,一定与大家分享。”曹回答说:“小的恩惠不可能普及大众,民众不会随从效力的。”庄公说:“祭祀的牲畜玉石锦帛,不敢多报,必定诚实有信。”曹回答说:“小诚实不是信用,神不会降福的。”庄公说:“不管大小的犯罪案件,虽不能彻察,但必定判得合乎情理。”曹回答说:“这是国王忠于职守的表现,凭此可以召集民众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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