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开展大回访活动深化大走访促进大规范的分析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交警工作的民意导向,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规范执法行为大整顿活动”,秉着“听民声、纳民意、化民怨、解民难”的原则,对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处罚当事人与办理过车驾管业务的群众等特定群体开展了“大回访”活动,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有效促进了民警执法的“大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融洽了警民关系。
一、领导重视,专题调研,正确决策
目前,**县交警大队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大队民警的真情走访,辖区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为延续“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良好势头,使“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得以继续开展,**县交警大队召开了“下阶段怎样访”专题调研会。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吴章爱等绝大部份参会人员认为应当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把“大走访”长期走下去。通过研究,大队根据到交警部门报过警、办过事、上过访的群众对基层交警执法行为、服务质量最有发言权的情况,决定在辖区开展针对上述特定群体的“大回访”活动。3月21日,大队发出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迅速对特定群体进行回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队属各单位迅速对20xx年1月1日以来拨打过122报警电话或发生过交通事故、申领过驾照、进行过车辆年检、办理过车辆上户手续与受过交通处罚的群众等特定群体进行一次回访活动,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进行下去。
二、科学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月22日,**县交警大队召开了全体民警参加的特定群体“大回访”活动动员会。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作了动员报告。他强调,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回访”活动的重要性,要将“大回访”与“大走访”和规范执法结合起来,要在回访中广纳民意,在回访中化解民怨,在回访中为民解难,通过回访促进规范执法。为使活动落到实处,大队对“大回访”活动进行了明确分工,科学部署。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对拨打过“122”报警电话、发生过交通事故的群众进行回访;车管所负责对办过驾照、办理过年检、办理过机动车上户手续群众的回访工作;法宣中队负责对受过超速违法处罚的群众进行回访;受过其他违法处罚的群众由查处其违法行为的中队负责回访。该活动由大队教导员吴章爱负总责,政工室负责具体安排,检查督导。大队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4月5日前完成3月份特定群体的回访,4月15日前,要完成1、2月份特定群体的回访,从5月份开始,后一个月回访前一个月的特定群体,长期进行。为确保在回访中没有遗漏、不留死角,**交警大队对回访对象进行了认真摸底、澄清底数,并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三、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广听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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