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质量分析思考
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政治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因此,提高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随着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逐步提高,所提议案、建议的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内容日益广泛,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1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5件。政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高度重视,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多次进行专门研究,而且还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实行了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重点建议领办制度。代表议案的办结率100%,代表对议案、建议答复的满意率为99.4%。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目标,注重实效,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尤其是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办了不少实事,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民主意识的增强,办理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虽然代表们对议案的答复满意率较高,但代表的愿望与议案、建议的解决率还有较大的距离。议案、建议的办理过程,是代表与政府部门的互动过程。就目前情况而言,从议案、建议的提出到办理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影响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质量的几个方面
一是议案交办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交办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下陈有代表提出,希望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视、规范缝纫机行业的发展,这个议案交给下陈街道答复;还有教育部门代表提的,要求其他部门解决的,结果交还给教育部门。由于交办不准确,致使承办单位勉强答复,甚至无法答复。
二是部门政府协调与部门的办理还存在错位现象。对有的代表建议办理的协调不够有力,本来应由政府研究后落实办理措施,却被转到有关部门办理,致使答复意见不全面,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应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答复的代表建议,由于协调不够,致使各承办部门答复意见不一致,甚至出现了相反的答复意见,背离了代表提建议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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