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思路转变思考
今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国发[20xx]2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福建省的重要战略定位,并赋予了福建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同时要求“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出发,围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
应该说,《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先行先试政策”,对于厦门市乃至整个福建省而言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同时,由《若干意见》所营造的“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形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今后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以及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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