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思想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思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每一次大发展都伴随着一次思想大解放,每一次思想大解放都促进了大发展。从国家而言,经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三次思想大解放,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就**来说,从1990年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团结奋进、振兴**”的指导思想,到20xx年省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战略目标,再到20xx年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加快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按照描绘的美好蓝图不断迈进,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创造了一批富有启示的基本经验,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和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重大转变,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的新征程。从我们解放法院的微观角度来看,从70年代建院之初的十几个人、几间房、一年审理不了几起案件,到今天拥有70余人的法官干警队伍、年均受理3000多起案件、各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也折射出了改革开放大潮的波澜壮阔和取得的辉煌成就。
在党的十七大圆满闭幕、奥运盛会胜利召开、改革开放30周年,我国站立在发展新阶段、新高度的形势下,省八届八次全会提出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我们事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和动力,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对我们人民法院来说,要更好地促进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破解执行难,更好地处理涉诉信访,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更好地体现公正高效,更好地树立司法权威、更好地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都依赖于思想大解放。解放思想必须立足于历史传统,立足于社会现实,立足于先进经验的借鉴和吸收,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升华,形成属于自己的、符合实际的理念和思维方式,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向前发展。
当前,由于受体制机制的影响和制约,人民法院特别是我们基层法院在发展中面临很多具体问题。一是人民法院如何才能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的问题,是紧贴实际顺应民意,还是“就案办案”;二是人民法院队伍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改革的问题;三是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问题;四是人民法院如何才能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的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执行难、信访乱的有效解决问题。在这些问题的困扰之下,人民法院的工作步履艰难。解放思想就是要从认识上、体制机制上突破这些障碍,以更加理性的态度直面现实,“轻装上阵”、“小步快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寻求人民法院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在具体工作中,要解决好“度”和“点”的问题。
一、要把握好“三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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