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的思考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我们在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中发现,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
一是基层税收征管力量相对薄弱和税收管理员职能设置宽泛之间存在矛盾。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数量较多,每月既要确保纳税人按时申报、缴纳税款,又要完成新办企业的户籍调查、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事务性工作,还要承担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工作事项。时间、精力远远不够。
二是税源管理工作重点事项不突出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标之间存在差距。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以科学的管理理念为基础,以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纳税遵从度为目标的税收管理手段。但现在的税收管理员往往忙于应付大量的事务性和突击性工作,对深层次的税源分析、税源预测、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无暇进行。制约着基层税源管理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税收管理员能力差别与税源管理要求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知识层次、年龄结构、工作能力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管理员已无法适应重点税源个性化管理、中小企业行业化管理的税源管理要求。
四是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传统制度下的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偏重执法,对风险应对的职责划分不清,风险识别、评估、防范的手段普遍不足,征纳双方涉税风险居高不下。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有效配置征管人力资源,合理分解税收管理职能
按管户、管事适当分离的原则,科学整合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分局根据岗位要求,把现有税收管理员按年龄、知识结构划分为税源管理员和责任区管理员两类,并赋予不同职责,将日常的责任区管理与风险识别、应对等职能分离。注重挑选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税源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提醒等工作。责任区管理员主要负责实地调查、数据维护、核查、执行等工作。
(二)设立两级税源管理岗,实现联动管理模式转变
为了更好地推动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创新,节省制度转换成本,分局在不打破原有科室、岗位格局的基础上,采用科室内岗位职责“内分离”的方法,在职能科室专设一个“税源管理综合岗”;在各管理科增设“税源管理员”,并分别明确相应的工作责职,使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责任区税收管理中真正分离出来。
分局税源管理综合岗是分局开展风险管理的“发动机”和“整合器”,侧重依据上级风险管理要求,对重点行业及系统数据进行宏观分析,并指导管理科税源管理员开展工作;管理科税源管理员是分局开展风险管理的“中转站”,侧重在日常管理中主动对辖管企业开展典型剖析,对零散风险信息进行归集提炼,并指导责任区管理员开展工作。
(三)以基层管理平台为依托,优化税收风险应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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