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建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
众所周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在规定内容和法律效力上有别,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亦是不同。宪法的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在我国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坚持在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政治方向,体现宪法的严肃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修改宪法必须是唯物辩证的,必须是符合历史发展和实际的,必须是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
古语有云,“先王陈迹,后王准绳”。作为一国根本大法,宪法注定不可泥古不化,而是需要不断完善、走在时代前面的自觉与自信。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对其修改了九次,最终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新胜利,反映了中国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进行了4次修改,形成了31个宪法修正案,12月4日“宪法日”正由此而来。每一次宪法的修改因其反映了客观规律、符合了中国国情、成为向前跨越和发展的指引和方向。
党中央提出要坚持宪法自信,这是“四个自信”的集中体现。在改革发展的洪流中,不可否认,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与利益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混乱,宪法权威受损害,社会上不按照宪法办事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宪法不仅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保障和约束,更是每位党员干部的初心宗旨的力量源泉,唯有树立宪法自信,才能用好法律法律,不断开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局面。
【篇二】
为期3天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13日在京闭幕。在这次全会上,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向全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伟大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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