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公约
为了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学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举止,特对学生文明礼仪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举止文明,衣着庄重,严禁穿背心、内短裤、拖鞋等到教室、办公室、图书馆、会场及其它公共场所。
第二条不得在校园内聚众喧哗哄闹。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在教室及宿舍楼道内喧哗、吹拉弹唱,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公共场所吹口哨、跺脚、起哄。严禁在宿舍区内踢球。
第三条男女交往应文明得体,严禁在公共场合有不雅行为。
第四条学生不得进入校外“三室两厅”,不听劝告的,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校规校纪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建筑物、室内外墙壁、厕所、课桌和制图板上乱刻乱画。
第六条严禁在食堂、宿舍、教室等地洗刷池内乱倒杂物。
第七条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废弃物。
第八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不说脏话,不打人骂人。
第九条自觉遵守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安静、整洁的公共环境。
第十条不得饮用啤酒以外的酒,禁止夜间喝酒、猜拳、酗酒。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爱惜粮食。做到人走水关,人离灯熄,不乱倒饭菜等。
第十二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晚归、在外留宿和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严禁熄灯后点蜡烛;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线、乱拉网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办理助学贷款、不准参评奖学金和评先评优活动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条列最终解释权归2010级英语第一团支部所有。原文地址:http://fanwen.wenku1.com/article/13808501.html校园文明公约
为了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学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明举止,特对学生文明礼仪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举止文明,衣着庄重,严禁穿背心、内短裤、拖鞋等到教室、办公室、图书馆、会场及其它公共场所。
第二条不得在校园内聚众喧哗哄闹。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不得在教室及宿舍楼道内喧哗、吹拉弹唱,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公共场所吹口哨、跺脚、起哄。严禁在宿舍区内踢球。
第三条男女交往应文明得体,严禁在公共场合有不雅行为。
第四条学生不得进入校外“三室两厅”,不听劝告的,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校规校纪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建筑物、室内外墙壁、厕所、课桌和制图板上乱刻乱画。
第六条严禁在食堂、宿舍、教室等地洗刷池内乱倒杂物。
第七条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废弃物。
第八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不说脏话,不打人骂人。
第九条自觉遵守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安静、整洁的公共环境。
第十条不得饮用啤酒以外的酒,禁止夜间喝酒、猜拳、酗酒。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爱惜粮食。做到人走水关,人离灯熄,不乱倒饭菜等。
第十二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晚归、在外留宿和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严禁熄灯后点蜡烛;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线、乱拉网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不予办理助学贷款、不准参评奖学金和评先评优活动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上述条列最终解释权归2010级英语第一团支部所有。
范文二:校园文明公约校园文明公约
为优化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氛围,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公约。
1、必须文明交往、举止得体。参照学校标准礼仪头像,注意自己的形象,着装得体,不准单穿背心(体育活动时除外)、内短裤、拖鞋及赤膊等进入校园。
(未完,全文共10600字,当前显示14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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