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资金的责任书
甲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乙方: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新村扶贫既是扶贫开发的载体工程,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我市扶贫新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产业立村,生态建家,祥和安康的基本思路,合理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特色,由点到面代写公文、滚动发展,逐步把贫穷落后、产业分散的自然村建设成基础设施条件极大改善,产业支柱十分明显,人居环境优化美观,文化生活高尚完善的扶贫新村。奋斗目标是:从今年开始,以每年15%的建设速度推进,到2010年全面完成1138个扶贫新村建设任务,真正做到建一个新村,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为加强新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我市新村扶贫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特签定市新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书:
一、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执行省、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不准随意变更和调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而必须调整的,乙方应按程序向甲方申报,并说明原因,经甲方批准后执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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