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
市安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意见》(中办发[2009]3号),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难问题,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在接待日内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努力做到应该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到市委、政府和省安监局,努力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二、接访领导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访时间
除法定假日外,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五上午为我局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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