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防汛抗洪抓紧发展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
一、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要求,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同时,要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制度,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对抢险队伍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监测巡查、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检查、早准备、早部署,牢牢把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领导干部和防汛责任人要及时深入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导,提高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水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增强防御洪涝灾害的超前性、预见性。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通报各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各种途径,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防汛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汛情、雨情、水情,科学判断灾情发展趋势,重要汛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对灾情险情上报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要依据行政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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