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欠债问题,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农村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确定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和范围
截止年12月31日,镇政府、村委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为完成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育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购置等债务。经省财政厅审计核实认定,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本金余额为474.3万元,分为镇政府、学校和村委会三部分,其中:镇政府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队债务422.82万元,学校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队债务25.39万元,村委会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队债务26.09万元。
二、工作原则、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和“优先偿还与分段偿还相结合”的原则,计划年全面完成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制止发生新债的长效机制。
三、资金来源
(未完,全文共1305字,当前显示4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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