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三小提金取缔方案
为了巩固百日整治成果,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黄金立县战略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月集中取缔“三小”提金活动,有效遏制“三小”提金反弹,教育引导群众改变观念,发展其它致富产业,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
二、取缔对象
全县境内所有“三小”提金设施(点)。根据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巡查或群众投诉举报,由所在乡镇政府限期打击取缔,并将取缔进展情况上报县环保局和矿山综合执法局。由县环保局会同县矿山综合执法局依据取缔进展情况确定每月集中取缔对象(主要为该月乡镇难以取缔或乡镇取缔不彻底的钉子户)。
三、工作方法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为集中取缔时间,具体时间由集中取缔“三小”提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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