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群众文化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推动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把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促进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形势任务,对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开展好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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