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防建设指导意见
为适应新时期人防(民防)建设的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提高社区居民防空和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结合本市特点,现就做好我市社区人防(民防)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战时保护人民,平时造福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和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需要,加强社区人防(民防)建设工作,夯实人防(民防)工作基础,推动社区人防(民防)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防空防灾能力,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有效保障,结合社区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社区人防(民防)建设,力争2012年底完成社区人防(民防)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用5年的时间,使全市所有社区达到人防(民防)规范化建设要求。形成工作机制健全、人防(民防)组织健全、防护预案完善、场所设施齐全、教育培训扎实、人防(民防)服务优质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区人防(民防)建设要坚持为居民群众的安全需求服务,动员和依靠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建设成果由居民群众共享和评价,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服务于民。
(二)统一规划,积极兼容。社区人防(民防)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与其他相关工作实行积极兼容,做到“三个结合”,即社区人防(民防)建设与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社区安全建设相结合,与社区群防群治建设相结合。
(三)坚持标准,因地制宜。社区人防(民防)建设坚持统一的基本标准,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人口数量、地理位置、社会环境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务求实效,抓好落实。
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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