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者资格认证通知
市及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县政府法制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府法[2011]5号)受省法制办委托,办定于开展城市管理(第八期)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对象
(一)所持执法资格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人员;持有建设、市容等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已取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本市省扩权强镇试点镇中即将从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人员。
二、认证程序
(未完,全文共1161字,当前显示3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