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肉品质量安全专治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19号)和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市质监局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食[]16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县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局决定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肉和“两超一非”(超范围、超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全面推进肉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长治久安。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治理,使得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把好两头、管好过程”质量内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产加工环境安全卫生状况进一步明显改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肉制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更加明确,“规范生产、诚信守法”质量诚信建设机制得到巩固。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猪肉、鸡(鸭)肉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监督检查。所有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原料畜禽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决不让疫病死畜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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