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关爱工作队工作意见
为了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关爱工作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活动,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综治办县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关爱工作团(队、组)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委办[2011]15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对进一步加强全镇关爱工作队(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关爱工作组织网络
做好关爱工作的关键,在于优化关爱工作领导班子。由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等原因,关爱工作队(组)班子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得到充实和加强。村(社区)关爱工作组由村(社区)党支部分管综治的负责人任组长,村(社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团支部书记、驻村(社区)民警和学校负责人任副组长。
按照“全面覆盖、属地管理”的原则,关爱工作队(组)隶属所在地综治委、关工委管理,上级综治委、关工委对下级关爱工作队(组)有业务指导关系,从而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关爱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关爱工作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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