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配备社区文化管理员方案
为进一步配强社区文化队伍力量,提高社区文化中心使用效率和文化活动质量,根据《市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选拔使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本次选配工作,原则上要求管理员是居住在本社区,身体健康,高中学历以上(包括高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包括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文化工作,有较强责任心,自愿为社区广大居民积极服务,并且有一定文化特长、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二、基本职责
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应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协助社区文化主任开展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社区文化中心的正常开放。按照《区社区文化中心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确保中心“五室一场一校一点”的正常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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