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资自查汇报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确保农村“三资”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青农负办字[2009]1号文件要求,对我镇“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设立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对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阳光操作。凡是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承包、租赁、出让以及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都要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交易,有效防止少数村干部进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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