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生猪屠宰审核方案
按照国家商务部、工业和信息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市商务局《关于下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商发[2012]34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从2012年3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审核清理范围和目标
审核清理范围。全市现有的合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由商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的合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联合初审,依据审核清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审核清理工作目标。通过本次审核清理工作,对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一律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均符合设置规划要求,达到《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1-2012)》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相关标准。
二、审核清理标准
根据《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陕政发[2011]73号)、《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1-2012)》文件下达的我市生猪屠宰企业数量,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及《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等国家标准进行审核清理,切实落实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符合规模设置数量。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审核清理方案
(未完,全文共2689字,当前显示6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